动迁房的财产归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58:28
夫妻注册结婚后一周,女方老房动迁,可由于结婚时间短,男方并未取得动迁房份额,房产证为女方及父母的名字。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该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如何分割?

如果女方的名字在新的房产证上,而且他们结婚是在房产证登记名之前,那么女方的份额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与其父母财产析产后分割。

朋友:
我国确定房产归属,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女方老房登记的是女方及父母的名字,又是婚前登记房产的.则该不动产属于女方及其父母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的父母将自己的分额赠与你们的话,在新房产证上写你们夫妻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你们结婚后的所得即为夫妻共有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