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是律师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3:01:21
事情是这样的.九二年的时候我妈妈帮我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今年3月份我登记结婚了.但是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想离婚.但是女方死缠烂打就是不同意.我想问的是我妈买给我的这套房子我目前可以自由支配吗?比较转让.或者说过户到我妈妈的名下.
我听说要如果双方结婚以后五年.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共同的了.有这样的说法吗?哪如果说五年以后她在和我离婚我不死定了.对不起我妈.还有就是现在她死活不同意离婚.还到处的说我的坏话.要不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我真的没办法了.我碰到的是一个问题女人.目前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的跟她离婚.听说如果两年不同房就可以算没有夫妻之实了是吗?唉.我郁闷.

可以很合法的过户

这个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当然可以归你自由支配

你只要提出这个证据就可以了

你说的情况是旧婚姻法,现在不是这样了,然后关于两年分居只是一个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问题不大

不过还是想好再离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子不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不会出现把你的房子分一半给你妻子。
但是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后,她生活确实有困难,你要给他适当的帮助

房子是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自己支配。

没有必要过户,过户你还得缴纳相关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该房系你母亲给你婚前购买,属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们离婚不涉及该房的产权。
甘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