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到婚姻注册地的法院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37:54
我和妻子结婚时,是在她家所在地的的民政部门注册的,现在想离婚,如果起诉的话,是否一定要到她家所在地的法院?
谢谢您!我们结婚后经常居住在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深圳市,结婚4年半,其中我们共同在深圳市居住3年多,之后她在我家居住8个月,在娘家居住10个月,而我一直居住深圳市。是否我可以在深圳市提起诉讼了?否则我就只能到她家所在的城市提起诉讼?

一般是你们住所地法院,如果早就分居了,她回娘家一年以上了,就到丈母娘家所在法院起诉。
如果她在国外,你起诉的,就在你家门口法院,
如果她在你面前消失一年了,也就在你家门口的法院

到结婚所在地办理就是了。

民事诉讼都是适用被告住所地的规则,你俩谁是被告就在哪里

可以到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夫妻二人商量离婚的话,可直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