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民事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10:25
前一阵因为得罪一个人.
过了几天出厂门后,跑来4 5个人扇了我几巴掌. 里面没有我得罪的那个人.(但我肯定是他找的) 也没造成什么伤.

假如若是在发生,这种事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这样的事
那又没有抓住那几个打我的人. 没有造成轻微伤害. 只知道是谁指使的. 报警管用么?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第一,这只是你个人判断,因为没有实际证据,无法控告他人,若私自散布消息,对方反道可以反咬一口告你损害名誉,你反而被动
第二,目前未能构成轻伤的,就不属于刑事范畴。只能是一般民事案件。现在,只能找打你的人,主张民事赔偿和道歉,这样就可以顺藤摸瓜了。
第三,若找不到人,这次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不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侦查。记得以后别随便得罪人吧。

首先,在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例如造成轻伤及以上情形的)的,那么无端来打你的人就属于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通俗点,就是违法,但是没有犯罪。其次,对于怎么处罚那些人就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当然这应该是在你报警后,由警察当面经过调解和作出决定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你即使知道是谁,但是没有证据也只能闷在心底。但可以在警察询问时将情况和猜疑说给警察听,但是千万要杜绝说某某就是直接主脑、指使。

1、正当防卫。
2、及时报警。
3、视情况考虑如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