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5:01:33
3、甲企业2006年有关政府补助业务如下:
(1)甲企业2006年1月1日收到财政部门拔给企业用于购建一条生产线的专项资金7,500,000元,存入银行。
(2)2006年1月1日甲企业用该项补助对生产线进选购建。购入一批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额6,0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为1,020,0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30,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生产线购建时,领用原材料一批,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450,000元,领用本公司生产产品一批,成本600,000元,计税价格为750,000元,消费税税率10%,应付安装工人薪酬为225,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3)2006年6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按上述各点分别编制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是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1)借:银行存款 —— 7 500 000
贷:递延收益 —— 7 500 000
(2)购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7 050 000
贷:银行存款—— 7 050 000
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526 500
贷:原材料——45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6 500
领用本公司生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802 500
贷:主营业收入——6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 000
支付安装工人薪酬时:
借:在建工程——225 000
贷:银行存款——225 000
(3)借:固定资产——1 554 000
贷:在建工程——1 554 000

递延收益,自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
在该资产使用期间计提折旧的同时,也就把相应的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新会计准则是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

1、借:银行存款750W
贷:营业外收入750W

2、借:在建工程705W
贷:银行存款705W

借:在建工程134.175W
贷:原材料45W
产成品60W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W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1.675W

借:在建工程22.5W
贷:应付工资22.5W

3、借:固定资产861.675W
贷:在建工程861.675W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