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养老保险交纳及退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22:48
是这样的:我原来在宁波交的社会保险,因为个人原因,从这个公司出来了,当月中止了保险,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按规定可以领取5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是当月我到了北京,在当地又交了养老保险,在时间上算,没有中断,但是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养老关系没有转进来,等于没连上。

请问:1.以后回到宁波退休时,在北京的这部分算不算?能连的上吗?就现行的制度来说。
2.我已经领取了失业金,但与此同时又在另一个地方工作,对社保局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吗,对领退休金有多大影响。

3.退休不是按工龄算吗?但因为档案没转过来,在北京工作的经历和年限不是进不了档案吗?这部分就不算吗?

问题比较乱,对保险这个东西很多搞不明白,希望了解这方面的XDJM给我个详细的解答,万分感激!满意后会追加悬赏分。

1.目前政策下,转回去宁波去就可以连上了,但是异地转移受到户口限制,你要是宁波的户口才可以转回去的

2.这个不确定,谈不上欺诈,因为是由于没有全国联网造成的,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因此来扣发或者说少计算养老金的

3.不是,看的是社保交费时间,档案只是办理退休的一个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