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协议内解除合同公司扣钱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53:48

你觉得你有违反公司的什么利益吗

辞职不算。

除非你偷公司机密

看他什么理由扣钱,如果你打破一个窗户,,那是合理的哈哈
如果说你离职,那是tmd 不合理的

试用期想走就走,属于法律支持的,合同法懂不

有合同就好办!!!要收集证据,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

不合法,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没有任何过错的话,就算你能力不行不能录用也一定要按约定个工资的,除非你犯罪,违反公司纪律,你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你偷着出去兼职损害公司利益一类很过分的严重的行为,公司才可以扣钱或者有相应的金钱上的扣减。
而且,如果协议解除是公司提出来的,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情你没说清楚,是你解除还是对方.
反正扣钱就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