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问题———急,律师请进(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2:26:22
昨天下午岳母开车在小市场经过,路上行走一名老年人大概七十多岁,因为我岳母比较着急

按喇叭示意让他让开,结果老人自己把自己绊倒了,事后我岳母带老人去医院检查后

因身体无大碍,仅一点擦伤(自己绊倒后在马路上擦伤),我岳母又有急事,给了老人100元并留下电话号码就出去办事了(当时并没有报案,并且车辆保险齐全)

今天肇事老人家属打电话要求索赔,请问我岳母在这次事故中有责任么?他该怎样处理??

有责任!!
因为鸣笛引发行人慌乱,造成的人身伤害,视同交通事故!!
在北京已经有法律判决先例!!
处理方法跟碰撞交通事故相同,报警、报保险

因为有保险,最好还是公了,交通队认定责任,通过交通调解或者法院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主要看是否接触了,如果没有接触应该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责任,但是赔偿应该叫对方出具真实的证据,同时要及时报保险公司.

发生事故先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如有急需救助的,在保护好现场的情况下,救助伤者;拨打当事车辆的投保公司的的保险报警电话,要求出险.千万避免私了,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