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9:11:51
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还未满18岁,父亲把房子落在了我的名下,当时我哥哥也凑了2万块,现在把房子卖了,于情该把2万还给他,可如果从法律上来说,他是不是也有份呢?

我是做房产的 见到过好多类似你的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不到继承的问题
因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
现在的问题是确定当时你哥哥出了两万块钱
1.假如你哥哥有证据确定当时他出了两万,现在从道理上应该给他两万作为补偿
2.但是按照规定,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产的所有权就是你的,你有对房产的处理权
你可以不给你哥哥钱
这只是我个人意见,希望你综合综合

如果你父亲有遗嘱,说房子只有你一个继承,那他就没份,
如没遗嘱,就你们俩平分。他比你多2万

此问题前提是你们哥俩没有感情了,如果按你说的你就是不想给,这样就没有亲情了,兄弟你既然知道当初父亲给你买的房子有哥哥的2万,你怎么好意思不还呢,如果当时没他2万你父亲可能还要去别人那里借,何必呢,将心比心假如你是哥哥,你会咋想.还给人家吧.

你父亲在世时有没有对这套房子进行公证呢?或者说产权证的房主是否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应该是你的。

您好!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的产权如果能确定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那么你哥哥和你都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不能确定的,可以认定为你的私有财产,你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权利。
而那2万块钱可以认定为你跟你哥哥之间的借贷关系,你可以偿还你哥哥2万块。

你己经确认了你哥有出钱了,现在的情况是你哥要求你把钱还他吗?如果是的话先不提法律,光从做人的道理上你就该把钱还他了,兄弟如手足,千万别为了一点钱连手足之情都不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