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能否运用在执行过程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37:44
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变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什么法律依据?代位求偿权能否运用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但存在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那么可以代位执行。第三人除非对执行措施提出异议,否则不影响自己充当代位被执行人。

但是,不能再代位执行,就是说,假如第三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再次代位执行第三人的债务人的财产。

可强制执行其第三人到期债权。但执行前必须送达履债通知书,制作相应的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