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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52:21
我23岁,女.///17岁出门打过工,做过业务,做过生意.我寄钱给父母在老家盖了一栋房子.房子价值300万.///盖房子时父母,哥哥与我出了一份钱.正好三等份,最近两三年会面临拆迁,政府将赔偿300万或者等值房产,到时我们会按3股份平分房产.///但是目前房产的户主是我爸爸.我的股份只是口头承认.///我想请问:我结婚了,我的房产能算婚前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比如继承女方遗产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你在结婚前分到房产的话就认为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的继承遗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