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利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29:21
具体的条例、规定什么的?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根据新的《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可见,福利企业用地并不在免税之列。但此条例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而相关的补充规定也不多,日后可能会有对于福利企业的相关优惠。

福利工厂用地
1、具体内容:
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报送审批材料:
3、审批机关:
县级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