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分悬赏 诉讼腾讯时传票无法送达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06:53
本人7年前自注册的多年预付费五位QQ靓号半年前无法登陆,且一代密保忽然换成二代密保,多次申诉无果,基本上属腾讯公司黑了我的五位号,有大量确凿的充值和使用记录付诸诉讼,以腾讯侵犯用户著作权要求腾讯履行对消费用户密码修复义务。本市中级法院立案后先是发传票至深圳中院被驳回,理由是非辖区法院无法送达,后西宁市中级法院发传票至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委托送达,而南山区法院立案庭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传票函件也无踪影,无奈西宁市中级法院直接寄传票至腾讯公司本部,签认后公司也未到庭,腾讯方面回复法院时声称未收到任何传票,而法院派人出差直送的话差旅费近万元显然不现实,现法官让我考虑撤诉。。。。。。如题,以灭地方保护主义下的腾讯霸气。望律界精英法学大家不吝赐教!
二楼:“如果签认的是腾讯公司的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字,就是已经送达。法院收到的回执可以证明这个。”问题是腾讯方拒不承认收到传票,邮寄时的备注栏都填有出庭传票,但是邮局不能做为见证人,发公告又不具备下落不明的标准,就这事其实法院也很头疼,真是毫无天理道义。。。。。。

首先这是一个民事诉讼,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按方式分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民诉意见》第八十一条: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你所说的情况,既然直接寄传票至腾讯公司本部时经过了签认,如果签认的是腾讯公司的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字,就是已经送达。法院收到的回执可以证明这个。或者受委托送达的法院在送达时,腾讯的人拒绝签收,则该法院可以请见证人签字,并把传票留在腾讯公司,即“留置送达”。
不过你这个官司很难打,因为对方确实有“地方保护注意”倾向,而且万一败诉,你的损失会很大(精力、时间、诉讼费用),所以最好还是和对方协商吧。
最后,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侵犯的著作权,因为腾讯QQ本身是腾讯公司开发和维护的,你是使用了他的产品并付费,而在帐号无法登陆的情况下,对方不予处理,应该是一种违约行为。

我觉得你胜诉的几率非常小~ 网络上的东西不值钱! 就算号拿回来了又怎样,累的人还不是你自己。! 抓紧现实吧

没用。。。听法官大人的吧,他是为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