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31:02
我进公司满一个月后,公司和我签定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愿意交社保,并叫我在合同附件上写上是本人自愿不交社保,本人之前没有交社保:
1.这样的合同违法吗??是不是算无效劳动合同?(还有老板在试用期上写错了,于是他涂改了一下)
2.日后我要是辞职可以不用提前30天申请,直接离职吗?
3.离职后可以要求他补交社保吗??还有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1,这样的合同,是违规的,是可以似为无效果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参加社保,不同意可以到劳动社会保障局去举报,他们会给你一个公道,
2,日后你要是要辞职,还是要按劳动合同法上的条款来行事,提前一个月提出来,这样对你有利也有好处,公司错是公司的事,
3,需要在职时提出来给你参加社保,,如果公司不干,你在提起仲裁并提出要求,再提出辞职,,胜诉后才可以得到双倍的工资赔偿,(离职后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有些事你是很难讲清楚的)(供你参考)

1.肯定违法,无效,那个自愿不交社保的证明,一点用都没有

2.直接离职,没交社保都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3.没有双倍工资,但是可以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的是半个月,还必须给你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