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解雇员工算是合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19:57
我在一家没有注册的台资公司工作,入职时间是2006年4月14,但入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已经解雇我和两个同事。其中有一位同事在劳动期内被解雇,而且解雇很突然,当天就让我们离开公司了,公司只是口头解雇算是合法的吗?还有公司只按我这个月上班的天数算工资给我就此了结。
问题:
1.没有注册的公司需履行劳动法吗?现在我没有续签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会有何隐患?若被解聘是否有补偿金?新劳动法何时出台?我再续签合同时是按照新劳动法履行吗?
2.我这种情况合法吗?
谢谢!

公司没有注册是公司违背了工商登记管理法规,与劳动者无关。只要公司雇佣了你们,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受劳动法保护,如果解聘劳动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依法发给补偿金。

1、公司为办理工商登记,违法;
2、用人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违法;
3、解除劳动合同为按照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违法;
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可以多人共同申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你说的情况,没有问题,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