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门禁卡押金50元是合法的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9:48
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收取员工押金或者扣留员工身份证等证件。
显然是不合法的。
至于应对,你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去面对。
1、你可就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补偿;
2、你可以忍受,如果其他方面并无不可。

上述是一个律师对你的实话。

有啥不合法的?麻烦张勇律师解释一下吧?

8度深蓝,好像劳动法原文是说:“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觉得这个押金属于那种情况呢?是“提供担保”么?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收取员工押金或者扣留员工身份证等证件。

不合法,公司的一切物品在员工离职时应该归还公司。因此不应当收取押金。

合情合理,由于公司门禁卡是外购的,一张也要几十块钱,为了防止卡片流失,如员工非法离职等,可以减少公司损失,我碰到有公司压一百的
对于员工来说,只要是正常离职的,卡片没有损坏,可以退掉取回押金,如果公司不返还押金就违法了

肯定不合法了,不过50块钱构不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