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财产分割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5:30:03
我们现在是第一次开庭调解期。

我家在城里,我父母家里女儿学校很近,父母亲均有退休金,女儿是我带大的,他出身单亲家庭,只有一个母亲在乡下,重男轻女很严重,他离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生了个女孩儿。我觉得女儿会判给我的机会大些。

他为了要房子,做了很多手脚。首先他要抚养女儿,让我负担抚养费。

我们有婚后住房一套,价值11、6万,从买房子到房产证的办理,我都没参与,都是他办理的。

当时买房前我们手头上有6万多块钱存款,我们是在婚后5年才买的房子,这些钱一直是在我丈夫手里我俩共同的钱,是约定好了要支付房子首付的。现在他起诉离婚了。

说当初我们的房子是他舅舅给我们出了6万块钱的首付,并且有借他舅舅六万块的借条。说我们根本就没有6万块钱存款。要我一同负担他借他舅舅6万块的债务。而我一直认为他是用我们存的6万块支付的首付。而我现在拿不出我们当初有6万块的证据来。

后来我们又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五万,以我丈夫的名字,但是我们两个人共同偿还的。有时候我去银行存入,有时候他去。现在他起诉离婚后却给我了2万块的借款条,分别是他借他姐姐的9千和舅舅的1万1.说该我还贷款的时候我没还,建行打出的单子也确实证实有两段时间没有还款,都是后来又补上的,而补上的金额恰好是他说的9千和1、1万。而我从前年起建行搬迁后因为银行离他单位近,一直就把工资卡就放在家里他去支付贷款的。现在他所谓这个借他舅舅的六万还有9千和1、1万我该不该负担一半呢?我手头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把钱给他让他去还款的。他却有借他姐姐和舅舅钱的借条。我们两个人的工资水平差不多,月工资分别是1800和2100.

第一次开庭时,法官问他有没有婚前个人财产他说没有。确定没有后,问我有没有婚前财产。当时他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结婚时我们就一张床,床垫,衣橱,电视机,茶几,还有摩托车。其中电视机和摩托车是我妈买的实物送给我的。其他的是我哥哥姐姐给我的钱我添置的。电视机和摩托车都被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掉了。法官问我时我就把这些都说上了。可是他只承认电视机是我带来的。而电视机又没有了实物。我倒不是在乎个床什么的,只是觉得我妈妈家给我的嫁妆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即使是捐了就是不想让他来分一份儿。法官要我

你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二审时法官按常规都会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他坚持要离的话,那也是一年半载之后的事,那时你再提供证据将离婚错误归他,判时法官就会将分割财产朝你偏向了,让他只得三分之一的小头去吧。

这婚别离。他想离就叫他出血。

离婚可能只是个幌子,他是不是另有别的想法,而且感觉你说的这些他不可能一个人做到,应该还有一个人跟他在一起策划。找一个懂这方面的朋友或者亲人帮你一起想对策,楼上说的对,先不要离。把事情弄清楚再做决定。也许是误会,也许是另有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