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老板把我立刻解雇了,赔偿金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32:10
我是07年6月份去工作的.但是在08年才订的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是08年12月31日.他现在9月28号就立刻解雇了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的通知.我也没有劳动合同法所说制度.请问按照劳动合同法.他应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给我,对不对?
劳动合同法上这样写: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实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意思是不是公司没有在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的情况下要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果提前三十日通知,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规定是补多少?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补偿,我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吧?
请认真通谷地回答,这对我很重要,不要再贴劳动法上来。

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满一年的话,按照一年计算,应该多给你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你赔偿,你可以拿着你的合同和公司的辞退证明或者离职证明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告他,最好去以前你可以多找些公司违法的情况,譬如:保险等福利问题,或者加班不给加班费等。还有就是你是07年6月份工作,公司到08年才签的合同,这已经属于违法,这条也可以一起告他,加油吧,支持你!!!

你认识的很对

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一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

``````依旧幸福,永远幸福```

这东西要看你们的合同。
一般上合同都写的有、··
如果没合同上没有。
就证明你被骗了
告。。。。他去
或者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和待业金

恩、要多给你一个月工资的
、、、、、
但是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上面这样写了吗?
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就看你的合同了、

要赔偿你n+1个月的工资,n=你工作年限

d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