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婚姻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32:14
各位: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我和女友在同居期间,共同按揭购买一套房子,我个人掏钱首付30万,其余款项我和女友每月共同支付。但是在我们同居期间感情破裂,需要分割财产时,请问我个人首付的30万元能完全拿回吗?法院要判决时该怎么判决呢?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才行。
2:1:我和女友在同居期间,共同按揭购买一套房子,我个人掏钱首付30万,其余款项我和女友每月共同支付。但是在我们登记结婚后不久因感情破裂,需要分割财产时,请问我个人首付的30万元能完全拿回吗?法院要判决时该怎么判决呢?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才行。

你的运气还算好,因为你们是在婚前按揭买的该房屋,依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何况你们还没有结婚,这30万当然归你所有,至于证据,只需要你缴费时依你的名义所开的的收据和房产证
祝你好运!!!!!!!!!!!!

完全不用担心,完全是归你所有的,她没有权力拥有这房子的,应为你们没有结婚,婚前的财产都是各人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