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06:00
和公司签定了3年合同,可才10个月公司无理由辞退.请问根据新的劳动法应该怎样赔偿.听别人说一种是陪付2到3个月公司,还有一种是从辞退之日算起到合同到期的工资和的25%.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赔偿.谢谢!有一点我没有违犯公司的任何规定.属无故解雇

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以下几条劳动合同法条款,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拒绝解除,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2个月工资后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你在该公司的工龄只能算一年,就等于要赔1个月工资,再按2倍算就是2个月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也就是把你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在这个公司的税后总收入除以12就是你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再按照工龄折算,最后要乘以两倍。)

你们公司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
你可以根据劳动法
得到你的补偿
一般是三个月工资的赔偿
具体你们公司是怎么赔偿的就看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