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事故,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7:54
我是昨天下午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速度20,从西向东行驶,属于次干道,当我在路口的时候根本没看到人,当我的车距离十字路口中心还有2米的时候,听到后面咣当一声,当时立即停车,发现一电瓶车撞到我左后门靠近左后轮胎处,当时他是从北向南行驶,人当时还站起来要我帮他打电话叫他弟弟来呢,语言很是嚣张,我没说话直接打122,报保险,他看到我报警了,就直接趴在地上装死了,跟着交警来了,扣了我的驾照和行车执照,要我把车开到事故大队的停车厂,当时一个交警要求我在一个画图的单子上签名和留电话,交警扣车扣执照全都没给我凭证,今天早上去事故大队找到负责的警官,说我负主要责任,他属于非机动车辆,正常行驶,而我是次干道要让主干道的,昨天我去停车回来交警也不见了,伤者也不见了,我今天问交警,交警说他也不知道,说要等伤者来找他们再处理,我找个熟人,押了2000元,终于把车弄出来了,现在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故,要详细步骤,如果伤者不来的话,要多长期限能结案,对于伤者我应该如何处理费用问题,对于保险我应该怎么对付,我保的是全险!我的证件全部齐全,绝对没有违章的地方,他昨天我闻到有酒气,但是忘了要求做酒精测试了,我要求要详细步骤,复制的一律靠边站!
交警的事故认定责任书还没发,我说的全是交警的口头语言,现在我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个2000元的押金条还是没有公章的那种!
4楼的你可看清楚了,就乱喷,不认字就回去重新学习一下!

1、先等待交警下达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讨论责任大小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凡是涉及非机动车的事故,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比例。
2、受害人要求赔偿时,要让对方说明具体的赔偿项目,并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手续证明。具体的手续要求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没有手续证明的项目和不合理的要求一律不应赔偿。
3、有一部分费用是可以提前支付给受害人的,比如医疗费,但必须索取相应的医院收据。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医疗费10000元),注意在支付时要按您所付的责任比例进行垫付,同时应将所有的医疗收据保留好。
4、如果就赔偿项目无法与受害人达成一致的,可以让受害人直接去法院起诉,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将保险公司的赔付问题在一个案子中并案解决。
5、最后需要注意,所有的手续、证明、票据等均应保留好原件。而且保险公司很可能不会全部赔付,因为有些项目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项目,您很可能要自担一部分费用。

修改过的交法不再有干路支路之分,取而代之是左让右原则:通过无交通标志的路口,一律避让右侧来车,凭这条你应该是无责。

另外07年底交法对机动车与非机之间发生事故也做了些调整,机动车无责的话,只对非机赔偿10%

我来告诉你怎么办,1:你负主要责任没错,因为你是机动车,新教法有这一条,2:你可以向办理你的这个事故的交警该怎么办。3:如果你有保险,那个人受伤,你可以让他先看病,你的2000元估计是事故押金,看好以后,你可以让他把住院费(和其它费用)有发票的和交警责任认定书上的保赔给他,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你应该是主要责任。是因为你闯红灯才是事故起因。
【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