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不想继续工作了,可以让雇主方(工厂)结清工资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15:16
我二姐应聘在一家生产手袋的工厂打工,是08年8月10号进厂的,进厂的时候面试她的车间主管说晚上加班都是在10点到11点之间。但她进去不久之后那工厂就每晚实行晚上加班加到凌晨11点半,甚多的是加到凌晨12点!最为离谱的是连中午12点下班吃半个小时的饭后接着又由12点半上到下午的6点钟!!(概括的说就是经常连班)。。。这样久而久之,导致了她因工作劳累而多次昏倒在生产车间,经医生检查后得知她本人身体缺胛、缺营养等等原因!而在9月的26号晚又是加晚班加到12点,她又再次昏倒在生产车间了。。当时工厂的老板是知道的,还是亲自送她到医院打氧气的。。鉴于她本人多次昏倒在工作场地,认为是身体欠佳了,现在要向老板辞职结清工资离厂,但老板竟然不答应给工资,只答应放人走!

现在,无助的她在求于法律的援助,我知道各位懂劳动法的人都很热心、善良!都拥有一颗正直的心!正因为你们的善良才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希望各位对法律有所了解的女士或先生能给予她帮助。。告知她如果请求劳动部门的话受害人会胜诉么???小女子在此衷心地感谢各位!!!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劳动者的合法应得工资。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100%胜诉。

到劳动局去告工厂,肯定胜诉,肯定可以得到所有的补偿,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营养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