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同可以推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45:33
门面房屋出租合同书
甲方(房主):
乙方(租户):
甲方自愿将位于XXX路299号的临街门面房屋一间租给乙方用做商业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面租金为800元/月,按季度缴纳,先支付房租再使用房屋。
二。门面租期自2007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15日,租期为五年。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甲方不得涨乙方的房屋租金,乙方也不得拖欠甲方的租金。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经营困难,可以向其他经营户转让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权,但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合约,并保证交纳房屋租 金,同时应通知甲方(房主)到场,更换合同。甲方应当配合。
五。在租期内,甲方自行缴纳与出租房屋相关的产权税,出租房屋税等费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续租事宜届时另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签约,以避免不必要的搬迁损失。
七。本合同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经双方签名后及时生效。房租提前半个月交付。
下面为签名与签约时间

我做为房主的儿子 。现看见这份合同感觉有点不对。而且我家旁边的门面出租费用为1000-1200 请问一下各位,这合同平等吗?在做为不平等下这合同能推翻吗?谢谢大家

看了一下上述合同,除了第四条有点可笑以外,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因为房屋的转租,由于是三方都在场,所以转租后租赁关系由原来的甲乙双方变更为甲丙两方,怎么还是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合约,并保证交纳房屋租金,”。
但是,这个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就是有效合同,租金的高低与合同是否有效无关。本着“保护交易”的原则,法律不会支持你单方面取消合同。
你如果想提高租金,一是可以再和对方协商,看能否成功,二是在租房期内,设置很多障碍,使对方自动解除合同。

如果仅仅是价格偏低,不能成为推翻的理由.当然相差太多,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变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