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非法拘禁”问题(老百姓拘禁警察与工作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39:57
有一公司因采空区职工房屋拆迁问题,与老百性的利益发生了冲突,期间公司动用了政府、拆迁办什么的做老百性的思想工作,但实质问题一直未予解决。无奈,老百性只能结集上访,但都被挡了回来。当然,也做了些开会、听证会等承诺。不几天,通知听证会在另一家单位的会议室召开。参加的人员有政府、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书记)及几十名警察。在听证会上,因没有主事人,老百性拥挤中不让里面的人员出来,请求那家公司的董事长到场给予答复,双方纠缠时间较长,从上午直到晚上,警察在晚间适当时间在一个领队的呼喊(让强冲出去并喊“打死我顶命~”)下,发生了冲突,群众一名骨折,另一名发作神经病(现均住院),警察出去后不见踪影了。主持会议的人答应国庆假后便接着开会。可是,在昨日,突然来了称是检察院的,电话到一宾馆找群众谈话,后知主要是公安局的人,以诱捕的方式带走9名(一名是路过被带走)职工,并于当晚以妨碍公务及非法拘禁罪名将其中的8人予以拘留。我想问的是,老百性手无寸铁,且以妇孺居多,这样的弱势群体,面对警察与政府官员,也能形成“非法拘禁”?此间,居民区仍有
那次听证会还有法院的、拆迁办的等人。
此间,居民区据称仍有警车在晃动观察居民区的动向~

1、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8个小时,就可以构成非法拘禁

2、妇女居多吧!还有小孩?小孩即使有这样的行为也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3、妨碍执行公务的前提是执行的公务是依法行使职权,而不是滥用职权。所以,听证会是不是依法召开的是关键!最好请专业的人士审查一下。

4、政府要依法行政,老百姓也要遵章守法。不同意拆迁,可以不签订协议;不同意拆迁许可证,也可以起诉至法院,或者依法信访。围堵他人终究不是合法的途径。

现在的警察到底在执行什么法律,对居民和老百姓有这样的权利,非法拘留蔓延全国,警察是否可以无法无天.
发到网上叫全国人民都看到,愤怒拿钱养了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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