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后生下孩子。请问有什么法律上的意见可以不让前夫接近孩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37:35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有没有这种可以禁止探视的条文?我们离婚的原因,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很明白,是男方有了外遇,但男方离婚后至今并没有再婚。我的孩子已经16个月了。
孩子是离婚后才生的,但是前夫也知道这个孩子和他有关系。
孩子是离婚后才生的,但是前夫也知道这个孩子和他有关系。
法律上有禁止探望的规定,条件是探望有损子女身心健康,可以请求法院中止探望权。至于何种情形下有损子女身心健康,法律无明确规定。我理解:比如有酗酒吸毒恶习,曾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史,有暴力倾向可能危及孩子健康,诸如此类吧。
但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法律上明确规定未抚养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附《婚姻法》条文: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没有任何一款条文规定父母不许探望子女。作为孩子的父亲,他享有探视权。
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父母禁止探视子女或者子女禁止探视父母。你和前夫离婚后生下孩子,是否可以说是离婚时还没生,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变通地对待了。(我也不想给你说穿)
有。不利于小孩的成长,就可以禁止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