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殴打我时自己跪地骨折,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02:12
各位懂法律的好心的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我急需帮助解答,我是一名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服装过程中与一名同行发生冲突,对方一大男人竟将握衣弱女子推倒在地,有用脚踢我,不想他再把我推倒在地的同时自己可能用力过猛跪在地上,后有人报警,到派出所后他却被查出膝盖骨折,对方却要我赔偿损失,派出所也有人说是在和对方发生冲突时受得伤就得对方负责,我实在冤屈,在这里恳请各位帮忙,多谢了!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是因自己的过错责任使对方人身造成伤害,如果对方打人时受伤,且自身没有过错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根本不用负责任,本人乃是资深律师,以我多年经验,你不必负法律责任·有什么问题找我·

首先,你受伤没有?你肯定受伤了!!
其次,在对方欺负你的时候,你有没有动手还击,你肯定还手了。
如果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双方撕扯、对打,那么你要对对方的受伤负责,即赔偿,与之相对应的,他要对你的伤情负责。
在有纠纷为前提的情况下,你要辩解成对方以男欺女、以强凌弱、本人是自卫、正当防卫什么的,都不太现实。为什么呢?证据。
对方除了膝盖骨折外,有没有其他外伤,包括擦伤、抓痕、咬痕等等,如果有,你怎么解释?
如果对方身上没有任何外伤痕迹,那些街坊邻居、看热闹的人群中,有肯为你作证的,那么请你赶紧把自己的伤情证据固定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你懂不懂伤情证据固定?就是找个数码相机把伤处拍一拍,到医院把诊断写一写,药费单据开一开,如此等等。

NO!
你不需要!
这属意外
而且就算是你所为,也可以是正当防卫

专业名词就不说了,打字说不清,只要想想:他是将 你置伤的直接诱因,即没有他你就不会受伤,所以这就是他的责任,而且是故意伤人!只要事前你没有过激语言和动作,几乎你就没有一点责任,放心吧!希望你快好起来!

是他动手推你,自己不小心跪倒在地,造成膝盖骨折,这是他自己造成的,不是你的错,这个责任应该由他自己负责,大男人和女的动手本来就是他的错了,你没错的。

我想问你,“在纠纷的过程中,你有还手对吗?如果没有你就不用负任何责任”。法律来讲,如果说问题是双方引起的纠纷不管双方有没有理都不能打架。如果当时不能私底下解决问题你就可以拔打110用司法解决。因为公安部门是有责任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