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复杂的土地征收问题,请各位强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0:50:49
我外公在乐昌市白石镇上黄大队二伙村有几亩地,上个月发现地里有大量的矿,就被当地政府征收了,政府说按照风俗,家里的男丁每人赔一千,女儿就没有,我家有几亩地,但地契上只写有几分。为什么国家征收地要按风俗赔偿?而且才赔偿这么少?请问大家知道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赔偿吗?我应该怎么做呢?

政府的这种解释是有很大问题的。
首先纠正的一点是地契问题,我国已经没有地契,只有土地承包合同及证书,这才是你外公的合法土地凭证,该证书上记录的土地面积才是合法的补偿依据。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但要给予补偿,
补偿分为三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根据当地前三年土地收益的情况,补偿一定年限的土地收入,该费用一般是补偿到所在村组集体,用于发展村组经济,不允许私分,二是劳力安置费,补偿因征地造成无法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分一次性补偿和每月领取两种方式,村组所在地级市会有相关政策,三是青苗和附属物补偿,是补贴到个人的,是补偿征地时造成的种植物和相关的投入的损失,当地也应有标准。
因为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地域的不同,而会有很大的不同,金额只能参考当地的文件,但补偿的内容应该一样,可上网查询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

应按户口,不论男女。

最好去找乡镇一级政府反映,能协商下来就好,实在不行就凭地契起诉。

这个应该是有规定的,发现矿藏,不得下批文什么的才能开采么,应该有相应规定关于赔偿这块,你问问

上访,告翻它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