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被撞,案已结,但是对方没赔款给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52:11
现在我打对方电话对方就直接挂我电话,现在我起诉他。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P.S.我和朋友都是椒江的,对方是黄岩的。事故是晚上发生的,我们车出了故障靠边停车了,听我朋友说对方是没驾照而且还酒后驾车的,我们的车被撞出10几米远,我当时就被撞晕了,送医院去了。
1、请问:“9月份我和朋友去黄岩把案子结了”是如何结案的?你们协议私了的、还是经法院判决的?看你说“现在我起诉他”,是否当时只是你们私了、写下了赔偿协议但现在对方却不履行吗?
2、如果当时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解决的:你现在不必起诉,只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时写了赔偿协议、对方却不履行:你可以起诉。
3、“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1)起诉的管辖法院:你应到被告所在地、或是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去起诉。
(2)写好起诉状,带上你的身份证、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庭去请求立案。
(3)不知你们的事故是否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是确定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比例的重要证据。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的话:现在如果现场还有可勘察的痕迹、或者是能找到目击证人,还是应该报警。如果无法再勘察,你方也应在起诉前尽力找到证人来证明事故责任在哪一方,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事故对方有责任、责任的比例,起诉后想胜诉难。
(4)不能仅凭你“朋友说对方是没驾照而且还酒后驾车的,我们的车被撞出10几米远,我当时就被撞晕了”就能确定责任比例的,如果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还必须找到其他证据来支持你的索赔请求。
建议你保留好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一、首先要弄清楚你们发生事故以后,就赔偿已经达成协议,有没有乘坐人事故的伤害赔偿,如果有,你朋友的赔偿费中就包括有乘坐人的损害赔偿,如果没有,怎么会结案?是你们私自调解结案,或是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