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具体的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1:02:54
我是黑龙江的住户,前几年在我家南面建一个仓库高近20米,距离我们楼不到17米,听说黑龙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是1:1.5,这个厂给规划部门做了承诺,遮光给赔偿,规划局就批了。日照时间达不到标准的给了赔偿,我家离那个标准差一点点,可我家也遮光,房子因此贬值,这个承诺是给规划局的,没有经过居民,请问这个规划局违背规定审批可以吗?我们该怎么办?

凡因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纵侧面间距小于新建筑物高度一倍;纵侧面与山墙间距小于十米;新旧建筑物山墙间距小于六米,遮挡了原建筑物居室主采光(以批准的原设计为准)或唯一采光窗户的,均视为挡光。超出上
述规定的,均不作挡光处理。
对符合挡光条件的,由建设用地单位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对遮捎非居室主采光窗户的,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