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房产分割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21:59
我是2002年结婚的。现有两套房子,一套是99年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房款是我独付的(有购买时的收据为证),买房时我和我老婆还不认识。另一套是今年4月购买的期房,房价39万,首付了24万,公积金贷款15万(也是以我名义贷款的,她没有公积金),这套房子要到明年12月才能交付。
现在我们已经走到离婚的边缘。请问几个问题:
1,99年的房子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是否肯定会归我。
2,今年的房子是婚后共有财产,这套房子如果我不要,产权和房贷款该如何分割?
3,我们有个3岁的可爱女儿,我和她都想要,听说一般再这种情况下都会判给女方,是否如此?
谢谢!

1、这套房如果在结婚前已经付清了房款,并有证据,那就是你的婚前财产,肯定归你。
2、这一套房属婚后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产权,如果你不要,可以协商取得相应补偿,然后过户给对方。
3、不是的,要考虑双方的条件,主要是围绕孩子,看谁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
题外话:有了孩子,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离婚,一个不好会影响孩子一辈子的,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