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13:31
建设方:萧山自来水公司,承包方:北京四建分公司
我爸爸在他们承包下来的工地做事(晚上管夜),在去工地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我们与肇事方的事情昨天刚上完法庭,已经解决了,除去交强险,对方总共赔偿35000左右,但是因为是在去工地途中出的事故,但没有用工合同,不知可否算工伤?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必需是对方的员工才能算工伤,我不知道我爸这样算不算对方的员工?如果算,是不是应该向承包方索赔?


第一,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则视为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新劳动法规定,你父亲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畴。
第二,仅员工属于工伤属于非法解释,是不正确的,法律不予支持

建议第一先去做伤残鉴定,看看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如果不构成一定伤残程度也不会被认定工伤。
第二达到工伤程度后,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

算的,上下班途中要与"机动车"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