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放假,领导瞎安排我们不服从,他们偏叫我们服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22:20
我才毕业,进了一家公司,是通信行业的代理商,我是做联通收费前台的。这段时间是十月国庆,我们公司加班,他们算我们三天加班,是10月1号2号3号

我正常上班是1号上班,2号上班,3号休息
正好可以拿二天加班工资
但是他把我安排在另一个地方就是站柜台,说公司上面安排的,要克服几天,说好是克服七天,就是站七天,这几天只是站五个小时,上午从八点站到一点,下午有另一个人换你站,从一天站到六点。所以一个人五个小时,我其中一到七号的。二号。我要去上课,所以我提前和领导说,我那天一定要休息,所以他们安排我二号,休息,但是其余的时间,是上五个小时站柜台

我就答应了
今天是七号。他们打电话叫我继续站柜台。说在克服几天

上面主管叫下面的店长传达话给我们,叫我们站柜台,今天刚接到电话,是我们店长说:上面的领导叫你继续站,在克服几天,我就直接说:不可能
我想问大家的是:

假如在公司需要调剂的时候,把你派到另一个地方克服几天,原先已经答应好的前提下,你是不是有权力拒绝

因为一号到七号我是答应他的,之后。他又叫我继续站,我后面的时间,又要考试,所以已经安排好了,我在换句面议,既使没有安排好,我觉得我自己也有说不愿意去的权利

因为主管打电话直接和我说:“那我不管哎,上面领导安排你工作,你必须服从

那我想问,在不服从的情况下,后果是什么呢?

大家你们说我,有没有权利去拒绝,我觉得我可以选择不去,站柜台实在太累后面加上我还要考试,所以根本不可能在呆那边一个星期

我觉得我合同上面写着的,就是属于联通营业员,根本不属于站柜台,我觉得假如他们直意叫我必须服从,他们是不是侵范了员工的利益

以上的这件事,我希望大家能用法律的角度去考虑。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让我不去,而且我觉得我不去也是正当的。

请大家说说吧。一定要用法律的角度来讨论这件事。我到时候好和他们有个说法。看他们怎么辨

这属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事务,《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你说领导把你的岗位调换了,你属于营业员,但我觉的营业员就是站柜台的啊。不知道在《劳动合同》中对你的岗位是怎么约定的。只要公司在工作岗位(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劳动时间(每周40小时)、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没有大的出入,那就不要和领导有什么说法。
冷静点,不要急噪,做员工的累就累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