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如合交纳税金,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12:26
我们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建筑资质,以前主要从事幕墙玻璃加工业务,开普通加工票发票给客户的,玻璃和铝材都是客户自已拿来的,我们只是用了一点胶,以前的会计一直在交增值税的,3月份开始接了一个比较大的外地写字楼的玻璃安装项目,连同玻璃销售和加工合部金额是130多万,其中玻璃销售占多数,现在合同对方要我们开发票给他们,请问我们到底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请高人解答,谢谢。
还有,我们在外地付给临时工人的工资,需要到当地的地税部门开劳务发票,这部分也是要交营业税,城建税等等,这个税和我们交的增值税有没有可以互相抵消的,因为我记得好像交了增值税就不用再交营业税了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按税法规定,你的情况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因为你一直以来销售货物和兼营非应税劳务没有分别核算,或者说两种税目不能准确核算,只能从高一并征收增值税了。

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17%
营业税税率3%
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国家不会减少纳税,从高。
因此鼓励企业分开独立核算混合销售。

应该交增值税的。
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计算的,以增值税为主。

如果账簿没有分开核算,就应从高征收。即应该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