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我们在上班时间内做不属于原工作范围的工作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33:17
我们厂因人员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交货。现在老板又发动全厂员工加班做原本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即把绳子穿进袋子里。每人2000个,2分钱一个。昨天晚上有一个车间主管穿了1个钟才穿了74个袋子,即1个钟才1.48元。现在有两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老板要求我们在上班时间内做不属于原工作范围的工作合法吗?
2、如果他要求我们加班做不属于原工作范围的事,而且不给1.5倍的加班费,这样做合法吗?
1、老板要求我们在上班时间内做不属于原工作范围的工作合法吗?
2、如果他要求我们加班做不属于原工作范围的事,而且不给1.5倍的加班费,这样做合法吗?
你问的是
在上班时间做属于工作范围的事情
那就是在上班时间咯 那哪来的加班费
而且他还额外给你的2分钱1个的酬劳
你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你工作的范围吗??
我的理解是 你去投诉也困难。。。
不合法,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第一个问题不存在是否合法,他是老板,他让干啥就干啥,当然违法的事情除外(贩毒、打砸抢等等),只要他给咱发工资,第二,如果他不给加班费,那他就违背了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