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常程序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与造事车辆已经扣押,也有现志勘查与口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35:42
2008年9月26日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路人在现场看到.朋友的弟弟是离他三分钟的距离听到一声巨响后跑到现场.同时路人也到达现场.朋友弟弟在距离他三分钟路程当时看到朋友是站在路边的.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再过去朋友已经倒在离车辆十米左右的路旁了.当场没有呼吸.经救护人员抢救恢复心跳(由于伤势过重于9月29日凌晨去世)交警接警后现场已经勘查,口供已经录.造事司机及造事车辆已扣押.现在已经是事故发生的第七天了.经过亲戚与交管部门的交涉,交管部门一直表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下来.因为扣押车辆上找不到撞击的痕迹.大家可想而知一个活生生人站在路边突然一声巨响后躺在离车辆的十米远的路旁.这些难道还不能是构成车辆撞南击的事实吗.而且现在经法医鉴定后朋友是后脑受重击所治.现在希望各位法律界的朋友为我们支一支招吧.多多给一些宝贵而忠恳的意见吧.谢谢!!!事故发生时. 造事车辆老板到达过现场.结果交通警员当时让老板回去拿医药费.就这样让老板走人,一直到现在伤者已死.老板现在都不见其人.这个属不属于当时执勤警员的相关责任呢.属不属于政府执能部门不作为呢.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直不能下来.现在就怕事情越长越有什么咱们穷苦老百姓不知情的”秘密”.起诉不能正常进行.就别说之前死者在医院的相关医药费的陪付了.这样给了死者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以及经济压力啊!!!

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申请鉴定以后的一个星期内出示。
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内没有出示的话,或者出示了结果了,你对结果意即责任的划分不服的话,可以到公安局进行信访。

交警是负责案件调查处理,然后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个老板又不是当事人,留现场也没有用,要那老板弄钱过来也是想帮你朋友弄点医药费用,是不是那辆车与你朋友相撞,那要等痕迹鉴定。如果事实无法查清,责任认定书是难以下达的,再等等看有什么新的证据吧,看样子你有必要到法院去起诉人家了。

撞击痕迹应该做鉴定,这样的重大事故责任认定比较复杂,一个月左右属于正常情况。

你朋友有没有法医鉴定,是否撞击死亡?
大车是否超载?
大车是否在快车道?
该道路是否允许大车通行?
你朋友在路的什么位置被撞到的?
要你的朋友家属去交警对找人,没有熟人也要找。。。可方便解决问题。

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本人还是希望客观地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能够对此事故后续处理有所裨益:
1、事故认定书通常在现场勘查以后10日内作出,各地标准会有一定出入。但如果是重大事故(1人以上死亡),需要做车辆勘验和尸体检验,事故认定书需要在前面几项工作完成后做出,因此客观上可能确实没有那么快。
2、交管人员对除肇事司机以外的肇事方相关人员并无理由扣押,因此交警现场处理时让雇主离开并没有什么不妥。
3、目前应当积极联系交管部门,多和交管部门沟通案件勘查进展,不闻不问是不可取的。
4、要和交管部门了解肇事方的基本信息,尽可能详细、丰富,例如肇事司机此次驾车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受雇,是否履行雇主指派工作,车辆所有人是谁,保险情况如何,肇事司机的个人情况,雇主个人情况,车辆有无挂靠等等。

没有痕迹就不能确定情况,所以请保持冷静,激动是无任何帮助的。
其他基本同意楼上所说。看来 黄海波律师 比较熟悉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