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权益的问题,有法律知识的朋友能否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2:46:34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村庄有六个经济社,其中我在这个队称为第六经济社,其它分别为第一、第二、、、经济社。现在有一份土地,面积大约2000多平方米,原来是属于第二经济社的土地,但在多年前,我们的家族已经买下作为埋葬先人的地方,当然,现在已不可能当坟地了(实行了殡葬改革),然后我队里党委书记利用职权之便协作自己的兄弟,将属于我家族名下的2000多平方米用地出售,并共建筑了4幢7屋楼房作为出租用房。问题是,现在我们家族想告那位党委书记利用职权私自出售土地,但他却拿出了一份出租合同,合同的承租人(乙方)便是买了土地的那位,而甲方便是第二经济社,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争议点就是,到底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因为是祖先买下的地,我们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是属于我们的地。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从哪些途径是争取我们的土地权力呢?

如二社提供的合同并非伪造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而你们没有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资料或协议,单凭一面之词难以主张权利

在法律上,在土地确权上,更法律证据和书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