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同工同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11: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六十三条:被派谴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我们是劳务派遣员工。但是工资却和正式工相差一截。比如:正式工的基本工资1250元。缴交A类公积金(自己交一半,公司交一半)。派遣员工基本工资975元。缴交B类或C类公积金(公司全额缴交)。

其实基本工资的差额正好是缴交的公积金数额。

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谢谢!

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你的理解是对的.

根据你讲的情况,表面上看,数额是不一样,不过收入的总额样该是一样的.因为发工资的是不同的单位(有些由用工企业代发),对企业来讲,是否有发放渠道不同产生了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