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福利费和教育经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05:52
我公司在07年和08年1-2月均计提了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虽有计提,但这两项费用却用得甚少,至今,这两项费用还有五万左右的余额,到年末时,这两项费用可能都会有余额,我看过一些资料,但说法不一,有的说这种情况在年末时可以反向冲减,有的说需要进行纳税调增。有哪位高人知道,请指点一二,多谢了。
如何进行反冲,税局是否允许这样反冲减?需要什么材料来反冲呢?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不再提取,而在管理费用中直接列支,总额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和1.5%,这样的话,你提取的这两项要原数冲出,其中07年的要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个人认为,由于政策是08年才实施的,所以07年以前计提的无需反冲,08年以后计提的可以反冲,也可以不做。但是,08年计提了但未实际使用的,应当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调增收入额。
税务局不管你的做账方法,只管你的是否把该报的收入都报了。

你只需把08年提取的冲回,07年的原则上可以留着以后慢慢使用,税务机关对此还没有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