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已不计提福利费,那么是否计提教育经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28:48

福利费、教育经费都不用计提了,只要在14%(福利费)、1.5%(教育经费)之内实际列支就可以了,年底如果超支,超过部分,要做纳税调整增加。

教育经费(1.5%)和工会经费(2%)还要提取: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2008年教育经费也不用计提了.
年底不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