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我个人名义注册的个体经营者店其法律责任由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1:41:49
我公司开设的销售点,因某些因素使用我个人的名义在所在地注册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而迫于我要继续在其单位工作的压力,我没有签定任何保护我合法权利的书面文件。且我也在商店经营期间不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收入、不参与管理、企业也不曾在按劳支付给我的合法工资外额外的分配给我该店任何赢利。
现在我求助法律咨询:
1.如果该店发生商品质量等类似的经营问题,导致政府职能部门介入查处或处罚的,(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期间,我也被迫按照公司要求做假证,将该店正实经营情况隐瞒的)。如处理结果实际上要承担经济或民事、刑事责任的,我是否要承担?还是有实际经营者(我公司)来承担?
2.如果该公司倒闭或突然消失,我是否需要对上述的以我个人名义注册的个体经营户店,承担相关责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因此纠纷上法院的话,我作为弱势群体是否可以请法院或检查院考虑,1.该店实际经营者是单位;2.公司以我名义办理执照,但实际上收支均未通过我,且我不能拒绝公司的要求
再者按照网友lawyeravocat的回答②,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经济、民事或刑事的问题后,公司采取2点措施:1.公司以某种手段胁迫我在案发后注销《个体工商户执照》而不关闭这个店用另一位员工的个人名义再在此地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用于继续经营时。[请问我能怎么办?按照个体工商条例注销个体之后的债务由我承担是不是?];2.或者公司把所有商品及资产转移,而且原租赁的房屋的房东不承认我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房东之承认其与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时,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1、全部你承担;2、承担责任,与这个小店有关并发生的所有责任。但依法,这小店的所有财产现在也是你的了。

以你的名义注册的店铺,当然要由你承担法律责任,到出问题的时候,公司如果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完全可以躲掉,因为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是你不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