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法院会受理吗?(100分)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36:25
双方在一起6年.无子女,之后买了房子,房产证写的女方一个人名字,请问下:"男方要求索赔在一起时候的金钱以及房屋的使用权能行吗?"
还有..他们双方无子女,也未办理结婚手续,这样的案子,法院会受理吗?

事实婚姻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请参考。
而且就算房产证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只要事实上是由两人同时出钱购买的房子,仍由二人共有--当然前提是得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1、不存在夫妻关系,是非法同居。
2、房产证登记是女方名字,根据《物权法》规定 ,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3、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或有约定男方拥有房屋的产权和金钱所有权,否则男方与这些财产无关,没有所有权,也没有使用权。
4、法院受理财产纠纷这部分,不受理离婚。

法院会受理,但不能按照婚姻法进行判决,没有结婚证,法律不承认婚姻。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