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19:28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8月23日 走的时候向公司要了 离职证明 ,公司到现在还拖欠我 2个多月的工资,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工资,但是我走之前要了,是邮件形式的??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要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
多谢两位的热心回答,我现在手上有离职证明和以前公司给我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卡,但是工资单是走之前通过邮件发给我的,没有公司的章,
请问我还需要什么证据吗?还有以前在公司上班我自己有台电脑带到公司,结果在公司被偷,这个应该如何算呢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与诉讼时效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根据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认为其权利受到损害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期间;是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保护其权利、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前,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在《劳动法》生效前,申请仲裁的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6个月以内。《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见,对于《劳动法》生效后申请仲裁的时效,已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为60日。

1、离职证明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离职证明上的时间起算,1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如果有其它证据也要提供。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不知道有几个月,你没说清楚。
5、拖欠克扣2个月工资,还要增加25%补偿金。
你的请求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克扣拖欠的2个多月工资及其25%的补偿金。

你没说清楚你的问题,所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