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58:08
本人在2007年1月份向开发区劳动局投诉公司,经开发区劳动局出面调解,公司只履行了部分调解内容,关于拖欠工资、给我交纳社会福利保险、超时劳动不给加班费等等都没有改变,由于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开发区劳动局的调解,本人在2007年2月又向开发区劳动局投诉,开发区劳动局开掘了一张向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介绍信,此时公司换了新的车间主任,口头答应我们加班会支付加班工资,3月份公司以奖金的形式给我了部分加班费,本人就没去市劳动局申请仲裁,但是现在计算4月份工资时公司还是我行我素,仍然公司没有给我交纳社会福利保险,依然拖欠工资,现在(2007年6月11日)连4月份的工资还没发,4月份的工资单我已经看到过,还是没有给我计算加班费,听说申请仲裁只有二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二个月了,现在还能对二个月之前的投诉(2007年1月份和2月份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吗?

还有一个问题由于当时本人跟公司签订合同时没注意,公司还在合同里付加了一条“工资包括加班费”请问这条款对本人有约束吗?申请仲裁时能把这条废除吗?

如果不能申请仲裁了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还没有仲裁,只有区劳动局出面调解过,第二次去区劳动局投诉时,他们给我了一张向市劳动局申请仲裁的介绍信,后来因公司换了新的车间主任,口头答应我们加班会支付加班工资,3月份公司以奖金的形式给我了部分加班费,本人就没去市劳动局申请仲裁,但是现在计算4月份工资时公司还是我行我素,仍然公司没有给我交纳社会福利保险,依然拖欠工资,现在(2007年6月11日)连4月份的工资还没发,4月份的工资单我已经看到过,还是没有给我计算加班费,听说申请仲裁只有二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二个月了,现在还能对二个月之前的投诉(2007年1月份和2月份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吗?

还有一个问题由于当时本人跟公司签订合同时没注意,公司还在合同里付加了一条“工资包括加班费”请问这条款对本人有约束吗?申请仲裁时能把这条废除吗?

如果不能申请仲裁了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两个月是指你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开始的60日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对于你已经仲裁了,并且下发了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厂家未能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劳动仲裁。

工资没有给付,但是单位并没有明确表示不再给付,也就是说你们的劳动纠纷尚未开始,如果你现在去找该单位,单位明确表示工资不给了,那么从那时起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了,劳动纠纷发生了,两个月后,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劳动仲裁履行时间为15天,15天后不履行义务又不向法院诉讼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个月过后仲裁时效已过,劳动部门不会受理,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工资包括加班费这条是明显违背了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