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证言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09:05
姐姐四年前与邻里纠纷打架,四年后的现在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将姐姐逮捕了,理由是对方告我姐姐当时打架过程中抢走了她的金项链,有当时好几个现场劝架的人作证姐姐没抢她的项链,当时派出所也只是当作治安案件处理了事。现在公安局偏袒对方,重新将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由于第一次公安局提交的证据系对方唆使他人所做的伪证而被检察院退查,现在公安局又制作了对方提供的三个人的证人证言,其中一个人在笔录里是这样说的:是对方请她帮忙做证,本人文盲,是一个老头写好让她盖指印的,她不认识我姐姐,是事后对方告诉她说我姐姐的名字的,她一直在现场。这样的证言有效力吗?如果我能证明后面这三个人的证言是假的话,检察院二次退查后,我们担心对方再找几个人到公安局作证,那该怎么办?公安局跟检察院一直是明显不公正的,全部偏袒对方。请各位给予指点!谢谢了!本案只有双方提供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的证据。
2004年打架时公安局就作了两个不在现场的证人笔录,这两个证人经复议办调查都说自己不在现场,不了解情况,有一个还说派出所里关于她的笔录都是假的。我们可以告这两个人伪证罪吗?官官相护!

你老找公安局是没有用的。应该找他们的上级,市局、省厅或者市纪委、省纪委。他妈的如果还没人管,还是这么胡乱办案直接到北京去上访。

现在下面的官最怕的就是这个了。

先证明这三个人的证言是伪证,因为导致你姐被捕的严重后果,他们应该负责的,如果能证明是公安民警唆使的,就把公安机关一起告了。多看看秋菊打官司。

也许我给你—个故事就能理解了。我母亲80多岁了在我们村里走路。当时村里扩建大路.我母亲被挖掘机把路边的水管挖来抛起来打到我的母亲。当时我母亲就有生命危险。当时就有乡.村.组的领导在场。硬说我母亲是自己跤倒概不送医.拒不承担责任。你说现在是什么世道啊!

中国的法律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