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41:17
我现在请一家公司代理做一个网站,对方说先传真合同(有他们公司的章),等我打款之后,网站3天内交给我,并且快递正式合同.
请业内人士帮小弟讲解一下,谢谢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传真过来的合同可以复印吗?有效吗?

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传真只是合同的形式,如果合同本身不违法,传真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上述规定是建立在双方对有签订合同这一事实不存在异议的基础上,如果双方对“是否有签订合同”、“合同是否是对方所传”等问题有争议,那么就需要其他证据来注明该合同的真实性。

参考资料:http://www.zgbxb.com/contract_gb.htm#i1

我认为有效,属于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

当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还是正式的合同更安全些!

传真合同属于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是有效的,
一般用数据电文形式合同的,都是一些诸如大型公司,在社会上有诚信度的,比如银行,大企业,,鉴于对方仅仅只是一个在网络上服务的公司,最好是签订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