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审下判决的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25:39
我有个民事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规定多少时间内下文件么?如果强制执行对方仍然不服从,是否属于触犯法律?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三个月。
在不超过审理期限内判决都可以。

如果强制执行对方仍然不服从,法院自有办法,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你问题的主题和具体内容有些不一致。
一审判决的时间,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的自法院立案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是六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延长。
申请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第二日算起。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行,申请人应提供对方财产状况等相关执行线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院多久执行完毕。对方如果拒绝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查封扣押等法律措施。

附参考:
《民事诉讼法》部分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