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得到些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36:02
我去年12月27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还差两个多月合同才到期,但是现在单位应裁减人员,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得到些什么补偿?月工资为1000元.
此外我的失业保险未缴满一年,这样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了,单位也该补偿吗?

1.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时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工龄来算,就应当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你的失业保险在这家单位没有缴满一年,那是因为你没有做满一年,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过错,单位无需为你的失业保险未缴满一年来补偿或赔偿。失业保险是累计的,就是说如果你在进这家单位之前在别的单位工作过,并且单位缴纳过失业保险,可以累加的。失业保险一年的生效期是指从用人单位第一次(第一个月)为你缴纳起到现在,只要累加满一年就生效了,你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果这是你工作的第一家单位,就暂时不能申领失业金,要等进了新的单位为你缴满了一年(加上现在有的九、十个月),等下次失业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了。

按新劳动法,单位就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

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算能领失业保险,单位还是要补偿的,这是两码子事。还有就是要看单位有没有其他政策,象我们单位一般是补偿N加1个月工资。比如一年就补偿1加1个月工资,最后就是补偿2个月。

同意三楼的具体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