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法中是不是有规定一个工程项目如果交付使用经过半年后就算是通过审核为合格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8:17:24
《工程合同法》中是不是有规定一个工程项目如果交付使用经过半年后就算是通过审核为合格了?如果有这条那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哪一条呢?谢谢大家帮忙了!打官司急用,现在的律师真不行,还不如靠自己,恳请帮助!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如果他们没有及时验收审核是违法法律的行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在使用过程中要是出现问题,你们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他们要是不及时验收审核你可以催告,催告的时间是30日,逾期不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什么工程?如果是建筑工程就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建筑工程必须由专业机构鉴定合格后,才算工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