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贼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33:35
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许,在当班时抓着偷车贼一名,在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后的当天下午,贼说身体不舒服,送到医院检查,于次日早晨4点左右发现肾大量出血,生命垂危,于当日早晨6点仍在抢救当中。
于当天凌晨4时,我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案情笔录,事后被关在拘留室中。此次一关到当天下午17时才被担保放出。
又次日(2008年10月12日)上午10时,再次被公安传唤到派出所,这次又是笔录又是指纹,最后还签了《拘传证》,问题来了,请问这是什么证?有什么用?签完《拘传证》后(同意因为涉嫌伤害盗车贼一案证据确切所以被签了《拘留证》,已被移交当地拘留所)下一步会怎么?
据了解,盗车贼身体情况现已稳定,我在派出所候保的时候里面的人也对我说我没什么事,但现在天天上班都提心吊胆,我又怕派出所来一个消息我又得去里面蹲12个小时……
这是我第一次抓小偷,也是第一次进派出所这种地方。
重申一下问题:
我已在派出所签署了《拘传证》,请问在未来的几天内我会不会被再次或多次传唤到派出所呢?
《拘传证》是什么材料呢?按案情法律程序,当嫌疑人签署《拘传证》后的下一步或多步的动作会是怎么样?我会不会被随时传唤到派出所?
谢谢大家!趁现在在外面,赶紧向大家提这个问题,谢谢!

这样问题,主要得看你是否真的对他进行了人身伤害。
如果你没有做,那什么问题也没有。
但如果你那么做了,要看你是出于什么原因,故意、意外、自卫。
对于这几种情况处理进来当然不一样了。
还好他的情况现在稳定了。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我只是发表一下个人意见。
不过你的动机是好的,在这儿我选对你抓贼的行为说声谢谢。

问问律师

准备接受法律的制裁

你可能是犯故意伤人罪 小偷在抢救 可想是情节特别严重
小偷是犯盗窃罪 一般关个几天放出来

慢慢等着 准备点钱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呢,如果你有人的话你可以立功受奖;如果是他有人的话你就是故意伤害。我看,还是赶紧请律师吧。

警察怀疑小偷的肾出血是你造成的,一旦小偷出现什么不测,你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你赶快找个律师,作好准备。

你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公安机关拘传。

1.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一次拘传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从到案时开始计算。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多次拘传,但不得连续拘传,因为这是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在拘传期间,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逮捕等,这主要由侦查机关视侦查情况而定,否则期限届满,应当结束本次拘传;

3.最后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