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原告,丈夫是被告,被告取保候审要告诉原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5:20:07
这是一个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案子,妻子是原告,丈夫是被告,被告取保候审公安要告诉原告吗?
原告可以问担保人是谁吗?
那可以问案件的案号吗??

1、如果是取保候审的案件,一定是刑事案件。如果原告是妻子,被告是丈夫,那么可能是刑事自诉案件。不然妻子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2、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这是公安机关的权限,至于,是否应该告诉妻子,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只通知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就行。

3、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所以说,法律也没有禁止原告向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那么作为受害人的原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有关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比如说,属于人身伤害的案件,妻子可以向公安机关说,被告人不具有取保候审的条件,出来后极有可能会再次威胁或伤害受害人的可能为理由,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这一决定。

问问律师为好

此案为侦察阶段,双方当事人应为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取保候审及担保人事宜,公安机关没有告知被害人的义务与责任,要想获知,可以询问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取保是公安机关的职权,不是必须告诉受害人。
关于担保人,受害人可以问,但没有规定公安必须告知。

公安机关受理?那应该是刑事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作出决定的公安部门应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因此当然需要通知他妻子。

取保候审是工资机关自己的事不需要通知其他人,其他人也无权过问